时间:20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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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在北京局所管辖的财务公司范围内,建立辖内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研讨例会制度。
银监局建立研讨例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内财务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通报辖内财务公司的监管情况及监管政策,促进辖内财务公司充分发挥其资金归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服务的“三个中心”作用。
研讨会原则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银监局负责主持召开。北京银监局为座谈会主要召集人,辖内财务公司轮流作为协办人,会议通知由银监局统一印发。
研讨会的主题将由北京银监局根据各方的提议确定,每次研讨会将确定一个或多个主题,届时会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家财务公司发言,进行经验交流和讨论。
研讨会可涉及的主要研讨内容包括:
(一)北京银监局根据情况可通报以下内容:
1、财务公司的最新监管情况。介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功能定位情况,公司治理情况,风险和合规管理状况,服务、创新最新进展情况等内容;
2、对财务公司的风险状况和风险发展动态作出初步评价;
3、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强调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4、下一步监管工作重点,拟定的监管措施或现场检查安排;
5、有必要向辖内财务公司通报的其他监管信息。
(二)辖内财务公司可汇报的内容:
1、集团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对财务公司的影响;
2、财务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业务开展、资金归集等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
3、对财务公司的最新审计稽核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下一年度稽核工作的重点,以及稽核体制改革的最新动态;
4、财务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及需要集团公司和监管部门解决的困难,商讨拟采取的各项措施;
5、对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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