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6
来源:西电财务公司
作者: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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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013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西电财务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此项申报。此次申报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及办公室共同完成,按照“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年所得超过12万人员进行集中代理申报”的程序,完成了全单位共10人的纳税申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大家的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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