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首笔集团内部买方 信贷业务落地
时间:2022-11-07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10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与国能(福州)热电有
限公司签订首笔集团内部买方信贷合同并成功发放贷款。
集团内部买方信贷是指集团内卖方成员单位与买方成员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应买方申请及卖方的推荐,
由财务公司向买方提供贷款,仅用于购买卖方成员单位产品的信贷业务。依托于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州热电)与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公司)的定向煤炭购销贸易背景,国家能
源集团财务公司首先审核国海公司向福州热电开具的煤款结算增值税发票,审核无误后向国能福州(热电)有
限公司发放贷款,最后由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定向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国海公司的结算账户,该业务模式保证
了全流程资金封闭管理,达到专款专用的效果;同时有效助力了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
快货款回笼,提升了整体资金的运营效率。
集团内部买方信贷业务的落地是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也是该公司支持能源保供、深化产融结合的又一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