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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税信用“活水”激发小微实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推动“银税互动”再升级

时间:2026-04-07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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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好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2015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依法合规共享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帮助银行精准为守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诚信纳税。截至2025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通过“银税互动”机制为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517.72万笔、贷款金额15.7万亿元。
今年,两部门在巩固既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机制举措,推动“银税互动”工作提质增效。
——完善银税合作方式。税务部门本着“应接尽接”原则,与符合要求的银行建立省对省合作机制,并以试点方式探索“总对总”合作模式。同时,有序推进数据直连链路升级改造,保障信息安全高效流转,提升合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深化银税数据应用。规范银税数据提供内容和提供方式,进一步化解银税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各地区银税双方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依法合规开展“银税互动”模式创新。银行持续优化信贷服务,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同时持续监测“银税互动”贷款模型有效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依企业授权提供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遵循最小必要授权原则管理和应用数据,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着力防范风险隐患。
——推动合作走深走实。鼓励各地税务部门和银行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将税费服务功能延伸至银行自助终端或线上自助渠道。加强银税数据协同与应用,及时化解银行涉税风险,支持银行为企业准确划型,向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信贷支持。
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抓好《通知》的落地实施,推动“银税互动”机制持续深化发展、规范运行,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将纳税信用更好转化为“金融活水”,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53319&itemId=878&general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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