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持续下行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财务公司如何在让利成员单位的同时,实现集团整体财务利益最大化,成为需要积极应对的现实问题。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财务”)通过对存量内部信贷业务的系统梳理,形成了一套兼顾市场竞争力和内部协同效益的利率定价策略,为优化内部金融服务提供了有益探索。
一、调整背景:存量业务精准画像,摸清定价底数
为进一步提高内部金融服务效能,2025年以来,江苏交控财务对内部信贷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其中存量中短期自营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为一年期LPR减50BP,存量中短期委托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为一年期LPR减30BP,委托贷款利率较自营贷款高出10-30BP,甚至更多。这不利于集团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降低成员单位整体融资成本的目标有所偏差。江苏交控财务改变以往传统定价模式,提出“一降一调一挂钩”的优化方案,“一降”即主动压降自营贷款利率,“一调”即调整委托贷款定价机制,“一挂钩”即将定价机制与LPR、国债收益率和风险补偿等因素进行挂钩,确保内部定价与市场接轨、与实际贴近。
二、应对策略:精准化、差异化的利率定价机制
一是自营贷款主动让利,锚定市场基准。针对自营流动资金贷款,江苏交控财务将一年期自营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一年期LPR减50BP下调至一年期LPR减70BP,同时设置下限——不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在充分让利成员单位的同时,确保自营贷款定价符合监管政策导向。这一调整使得自营贷款利率进一步低于区域内主流商业银行对公一年期流贷平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成员单位财务费用。
二是委托贷款分类施策,挂钩风险指标。江苏交控财务积极配合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委托贷款定价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集团财务管理部以集团平均银行负债水平上浮若干BP作为委托贷款利率上限,下限统一为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委托方和借款方可参考借款方风险状况,以及LPR价格、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委托贷款利率,避免委托方“一口价”和“一刀切”式定价。例如,对于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借款方,利率上限为一年期
LPR减65BP,对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借款方,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减55BP。
三、成效与启示
一是助力成员单位降本增效。通过贷款利率定价政策调整,以存量自营流动资金贷款和委托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测算,利率下调20-40BP,每年可为成员单位节省利息支出3,000万元以上,有效减轻了借款人利息支出负担。
二是实现定价政策平稳落地。本次调整坚持“分类施策、平稳过渡”原则,对存量业务通过到期续作逐步置换,对新业务直接执行新定价标准,既让成员单位及时享受降本红利,又避免业务大幅波动。
三是构建定价长效管理机制。财务公司可建立“动态对标+风险定价+分类施策”的定价机制,以LPR和国债收益率为基准锚,结合企业财务状况、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让内部信贷资源既有市场竞争力,又能更好提升集团整体资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