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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财司员工大讲堂学习财司管理新规

时间:2022-11-18

来源:兖矿财司

作者:毕俊成

浏览量: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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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兖矿财务公司组织员工大讲堂,着重学习新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
       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2年10月13日印
发,新《办法》11月13日起执行。
       新《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调整准入标准和扩大对外开放。《办法》修订
从申请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要求等方面提高了财务公司设立门槛,重申严格准入、优中选优
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明确外资跨国集团可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为其在中
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二是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办法》
优化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其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同时,区
分财务公司对内基础业务和对外专项业务,实施业务分级监管,给予市场主体正向激励,引导经营状况较
好的财务公司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充分汲取
近年来一些财务公司风险教训,《办法》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外负债、贷款比例等监管指
标,引导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总额,加强对财务公司对外业务风险的监测、
识别和预警。四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办法》增加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要求,明确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加强具有财务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财务公司法
人独立性。五是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办法》增加财务公司终止及制定恢复处置计划相关内容,明
确财务公司破产的前置审批规定,以及避免破产重整期财务公司风险扩散外溢的相关监管措施。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更好的落实监管政策,兖矿财司通过视频“员工大讲堂”的形式组织全员进行集
体学习,下一步将开展部门集体学习和员工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拟于12月中旬进行考试,确保新《办法》
在全体员工入脑入心,确保财务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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