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2
来源:南航财务公司
作者: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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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南航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份与南航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可为股份公司提供的存、贷款业务服务上限由原来6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股份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合作空间再获拓宽。
继2010年双方存、贷款关联交易上限由原26亿提高至40亿元起,此次为5年内第3次获得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提高双方关联交易上限,体现了股份公司股东对双方近年来安全经营、稳健发展取得成绩的高度认可。
交易上限提高至80亿元,有利于财务公司为股份公司提供更进一步的资金结算与融资服务,有利于财务公司更好地发挥集团资金归集平台与结算平台的功能,协助集团提高资金集中度及集团资金运用效率,为成员企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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