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2
来源:中核建财务公司
作者:中核建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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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人为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巩固财务公司两学一做的学习成果,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中核建财务公司8月份组织开展 “廉政宣传教育月”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公司系列廉政教育活动之一,8月15日上午,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旁听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某政府部门正局级监事王某某九百多万元受贿案件的公开审理。
王某某作为一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手里掌握着国家赋予的权力,却在金钱和私欲中迷失了自己,逐步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利用职务之便,以为他人联系项目、帮助安排学生入职和人员职务调动等机会,大肆受贿、索贿,谋取私利,无视党纪国法,情节严重,金额巨大,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本次受贿案件的庭审,既是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又是难得的法制教育活动。面对昔日风光的领导干部的犯罪事实和在法庭上的忏悔,使大家心灵深处受到触动,让大家身临其境地去感受法律的庄严肃穆和不可侵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案为鉴,以人为镜,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严守党纪法规,不越法律道德底线,防微杜渐,常修为人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警钟长鸣。就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庭审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在本职岗位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做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做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做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在公司提质增效和开拓创新中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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