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1
来源:日照港财务公司
作者:滕若琳、李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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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财务公司成功归集房地产公司“港一区”5位业主的预售监管资金570万元,标志着财务公司顺利归集首笔房地产预售监管资金,同时财务公司也是日照市第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资格,获得了山东银监局肯定。
自去年7月公司正式运营以来,经过多次与日照市房管局沟通协调,于2017年1月获准监管房地产资金,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系统对接、开发和测试工作,3月12日正式与房管局、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开展,是财务公司开拓创新的又一举措,即实现了监管资金的突破性归集,又拓宽了公司资金归集范围,也为财务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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