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1
来源: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作者:陈君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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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税改工作安排,福建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了营改增工作,由原先的金融营业税纳税企业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公司经过前期准备于5月初就编制了增值税开票信息采集表及相关填列说明,在集团内部财务群里作为共享资料方便各成员单位填列,先后开展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机安装调试等工作后向所属地鼓楼国家税务局申领了增值税发票,目前发票种类包含了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向成员企业的业务要求提供发票,尤其是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可有效降低成员单位的成本。公司于5月底,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实现了营业税向增值税的顺利衔接,标志着我司成功完成了营改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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