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3
来源:福建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作者:林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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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5月份鸿山热电公司开出第一笔电票以来,财务公司共开出电票173笔,电票金额为76564万元;到期承兑付款92笔,承兑金额47812万元。
9月16日,财务公司陆续收到来自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四川绵阳市宇辰化工股份、峨眉山市宏盛冶金机械厂等6家省外单位的11笔银票解付申请,这是财务公司集中受理的第一批集团外单位的承兑申请。托收行为招行、工行、建行等多家金融同业机构,解付金额为849万元,每单票据平均流转次数达4次,财务公司作为承兑机构在当日及时完成票据承兑的所有手续。
此批成功实现电票跨省、跨机构的流通结算,标志着财务公司电票已被外部客户及金融机构同业所认可,大大提高了福能集团和财务公司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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