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来源: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
作者: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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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财务公司”)作为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积极开展了全电发票的规则学习、流程设置以及面向集团成员单位的宣传工作,于2022年9月初顺利开具外高桥财务公司第一张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电子形式交付成员单位。
全电发票具有领票流程简化、开票用票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等优势。一方面,免除了原先财务公司领取纸质发票、打印开具发票并最终将纸质发票交送至成员单位等繁琐手续;另一方面,方便成员单位及时获取发票信息,“一站式”完成查验、用途勾选、认证抵扣等系列操作。
下一步,财务公司将着力推进全电发票的应用,朝着实现业务发票全面电子化的进程继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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