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商事登记簿”发现,不法分子假冒我司名义,伪造我司公章、营业
执照,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虚假材料,于2022年11月17日骗取“河钢(深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KDW69E)营业执照。
为防止社会各界上当受骗,特公告声明如下:
1、我司从未申请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设立河钢(深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也从未投资或授权任
何单位、任何人投资该公司,也从未出具过设立该公司的任何决议和其他文件,该公司系不法分子通过提交
虚假注册材料登记,并非我司下属子公司。
2、我司对河钢(深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从未有任何授权,该公司以自身或股东名义发生的行为和后果,
由其不法行为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与我司无关,我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注意甄别,与其发生的任何商业活动、业务或签署任何协议等行为时辨别真伪,避免上当
受骗。
3、伪造我司公章、营业执照,冒用我司名义编造《股东决定》,注册登记为我司子公司,骗取营业执照,
不仅严重侵犯、损害我司的合法权益,更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此,我司已向深
圳市公安局报案,将采取法律途径追究不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
请撤销违法登记。
4、在此,正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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