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互联网信
息办公室秘书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首钢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工作布置,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通知》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9月至10月中旬全面展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
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
公平有序为目的,线上线下结合,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消费、价值投资
观念。活动旨在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树立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理念,积
极宣传惠及民生的良好做法和成效,展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担当、新气象。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工作,扎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担负起宣传第一
责任人职责。公司领导部署安排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推动、宣传和检查工作,带头学
习《通知》精神,认真研读《金融伴我成长(新市民读本)》等科普读物、宣传素材,充分发挥了宣传教育的模范
效应和工作总指挥作用。在本次宣传活动中,公司形成总经理领导指挥,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统筹落实,风
险管理部、结算管理部、公司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开展,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宣传工作有效开
展。
二、丰富宣传阵地,精心准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此次宣传受众覆盖公司全体人员、公司关键部门及岗位、成员单位。宣传内容重点侧重金
融基础知识科普、非法金融活动防范、监管部门近年出台的金融惠民利民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等内容。
结合今年国家宣传活动主题“汇聚金融力量、共创美好生活”,传递为民监管、金融为民的金融正能量,强化消费
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公司在第一时间即下发《通知》《金融伴我成长(新市民读本)》等有关学习文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组织公司全员进行学习。同时号召全员关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学习监管统一发布的风
险提示、典型案例等宣传素材。为拓展此次宣传广度和深度,公司积极号召组织公司业务部向成员单位进行《金融
伴我成长(新市民读本)》发放和宣传,加强和拓宽了在本集团内相关企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
二是利用公司电子跑马屏幕滚动播放“保护个人信息 谨防网络诈骗”、“传播金融正能量 筑牢安全防护墙”等
宣传标语,并在公司大屏幕上进行醒目提示,加强对成员单位业务办理人员,尤其是涉金融产品消费的消费者群体的
宣传教育。同时也强化公司业务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契约精神,推动诚实守信的自觉行为规范,促进行业信用
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针对结算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重要岗位员工加强宣贯基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宣传要求,提高员工金融安全
意识,从自身做起,起到以点带面作用。通过客户办理业务场景下积极主动向客户介绍金融产品基础知识及消费者权
益保护监管制度,进行风险提示,向客户推荐宣传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权威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这些
工作得到成员单位客户的支持和认可,为广泛营造“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的舆论宣传氛围做出了切实有
效的努力。
四是公司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作用,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前期组织全员广泛学习的基础上,
发动号召员工利用短视频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北京保险
行业协会等多家权威机构的宣传报道进行转发,将宣传深度广度再次拓展,范围扩展至同业财务公司及银行、外部合
作单位及其员工,充分提高了宣传效果,扩展了此次宣传活动的社会效应。
三、持续进行宣传,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全体员工、成员单位及同业合作单位等对金融
基础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知晓率,显著增强了金融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宣
导,对公司规范自身经营、担当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公司将结合本次集中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点和面,积极开展公司和成员单位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工
作,梳理有关案例,加强部门间协同,重点提升后续宣传的深度和精准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宣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