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根据《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7〕238号)精神,浙江交通集团财务公司自2018年5月16日起,统一结算业务营业时间由8:30-16:45调整为8:30-17:00(法定工作日)。
本次延长结算业务营业时间,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紧急支付的需求,改善成员单位的服务体验。今年以来,财务公司积极响应集团“加快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提升年”的两年活动号召,开展了以“提服务、提效率、提质量、提效益”为主题的服务提升系列活动,从小处入手,不断夯实服务基础,全力提升公司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