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财务公司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合理有序、互利互惠、共同成长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章程》,经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遵循所属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维护国家利益、行业利益、企业集团利益、股东利益和客户利益。
第三条 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确保党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领导地位。
第四条 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本行业、所属企业集团和本单位声誉,不得诋毁行业内其他公司形象。
第六条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保守行业商业秘密,鼓励各会员单位之间开展多渠道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第八条 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秉承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理念,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同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准确、快捷、高效的资金管理和结算服务,不向成员单位承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十条 规范开展对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的融资类业务,建立审慎的信贷审查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十一条 建立完备的决策和操作规程,强化信用和流动性管理,稳健开展拆借、投资及投行业务,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营运能力。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外汇政策及国际准则,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拓展各项外汇业务,助力集团产业全球化发展。
第十三条 依法合规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在严控业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满足产业链企业的金融需求,缓解产业链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产业链整体竞争能力提升。
第十四条 加强服务创新,开拓业务品种,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行业整体进步。
第十五条 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重视和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资产安全。
第十六条 健全以内部稽核为保障的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转。建立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立防范事故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十七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财务公司同业、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坚持互利互惠互补原则,促进共同发展,防止恶性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第十八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十九条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薪酬分配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
第二十一条 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和支持行业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
第二十二条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可根据本公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组织对会员单位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单位签约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