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日照港财务公司收到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增加业务范围的准入批复,获批“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等三项新业务。此次获批新业务,是监管部门对日照港财务公司开业以来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极大的拓宽了公司业务范围,也增强了公司服务集团成员单位的能力。
日照港财务公司自2018年9月正式启动新业务申请工作,通过1年来多方沟通协调,克服两级监管部门机构整合、归口监管科室变更、新任董事高管行政许可审批期间重合、监管评级办法改变以及新业务准入提出新要求等事项带来的影响,完成前期调研、董事会审议、申请材料编制、日照银保监分局初审以及山东银保监局审批。新业务的批复,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范围,丰富公司服务功能,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提供更强金融支撑。通过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够及时为港口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有效促进成员单位市场营销,提高资金回笼速度和资金周转速度,实现集团客户、成员单位、财务公司三方互利共赢;通过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投资短期、稳健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水平;通过开办债券承销业务,可以更好参与集团公司债券发行,降低发债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