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15年4月13日在外汇交易系统推出外币拆借交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市场准入
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可通过外汇交易系统进行外币拆借交易。
已具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资格但尚未接入外汇交易系统的机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外汇交易系统终端。尚不具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资格的机构可申请成为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
二 、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国境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7:00-19:00。
三 、 交易要素
(一) 交易模式:双边询价,双边清算。
(二) 交易币种:美元、欧元和港元。
(三) 拆借期限:包括标准期限和非标准期限。标准期限包括隔夜(O/N、T/N和S/N)、1周、2周、3周、1月、2月、3月、6月、9月和1年(1周及1周以上的标准期限以T+2为起息日),其余纳入非标准期限。
(四) 拆借利率:按年利率计算,以百分比表示。美元、欧元计息基准为360天,港元计息基准为365天。
(五) 到期还款金额=交易金额×[1+拆借利率×期限(实际占款天数)/计息基准]。
(六) 最小交易金额:100万元(交易货币)。
(七) 成交单: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生成成交单,是交易双方达成外币拆借交易的有效书面凭证。
四 、 收费标准
(一) 交易费:拆出方免费;拆入方费率为交易金额的十万分之一(按当日人民币对相应币种中间价折人民币逐笔计费),按季度收取。
(二) 终端费:按现有外汇交易系统终端费标准收取。
五 、 服务支持
外汇业务场务:
021-68797878-1-1,fxsupport@chinamoney.com.cn;
技术场务:
021-68797878-6,tech@chinamoney.com.cn;
市场一部:
021-68797878-1-2,fx_mkt@chinamoney.com.cn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