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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公司助力集团获批全国首单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时间:2018-07-20 来源: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公司 作者:朱鑫培 浏览量:1425
摘要:

  2018年7月11日,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申报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如期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这也是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公司发挥金融平台优势,拓宽集团融资渠道,为重大项目注入强劲资金动力,服务集团“一带一路”标杆和示范、战略支点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单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债券募集资金核准总额的70%以上将用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等符合上交所《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试点的通知》规定的用途。
        连云港是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首要节点城市,也是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和中哈物流中转基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云港的经营核心和建设主体,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合作倡议重大机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紧扣“枢纽港、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发展定位,致力于“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和战略先导区建设。 
        据悉,本单公司债券是以可续期公司债券形式发行。财务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后续债券发行和资金融通工作,提升融资运营平台效能,为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等“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助力集团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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