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至6日,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在京举办了“财务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培训班”,来自全国55家财务公司的99名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中国财务公司协会韩华秘书长致开幕词。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孙鲁军副司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张玉青处长、资本项目管理司罗强副处长和邹虹在培训班上结合外管局最新颁布实施的《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内容,对资本项目当前的形势、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的管理、财务公司结售汇管理以及相关的申报制度进行了专题授课。此外,中油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的同志也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操作情况,介绍了相关的经验,并进行了案例讲解。课后,部分老师和学员进行了问题答疑和交流。
举办本次培训是为了让财务公司更好的理解贯彻《规定》。该《规定》对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一是进一步降低了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准入门槛。外币资金池业务原则上只要参加外币资金池的境内企业内部成员与提供资金池服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之间达成协议并遵守委托放款的法律框架即可进行;二是明确了境内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的运营方式、基本原则以及审核程序等相关内容;三是下放审批权限,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业务、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汇兑审核均由所在地外汇分局办理;四是规范了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法规,将《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8号)纳入《规定》框架中并予以完善。
此次培训班达到了预期效果。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