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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公约》

时间:2020-12-21

来源:中国财协

作者:中国财协

浏览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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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财务公司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务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等,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
    第三条  本公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财务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共利益实现、自然环境保护和资源科学利用,以及对集团、股东、员工、客户、同行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公益责任和环境责任。
    第四条  财务公司应树立社会责任理念,承担并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树立行业品牌和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内涵。
第二章  社会责任内容
第一节  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财务公司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遵守所属企业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所属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  财务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立足企业集团发展战略,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政策、产业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战略,关注社会整体利益,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七条  财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健经营,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八条  财务公司应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节  经济责任 
    第九条  财务公司应坚持“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行业定位,充分发挥财务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专业责任,不断深化对企业集团提供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服务,满足企业集团产融结合的战略需要,推进企业集团价值创造。
    第十条  财务公司应充分发挥贴近产业的优势,支持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多方共赢的产业生态圈,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第十一条  财务公司应通过不断加深与银行同业、与其他金融同业以及财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为集团提供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交易,为完善市场建设做贡献。
    第十二条  财务公司应强化资金管理与运用,在经营管理中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服务企业集团,为股东创造合理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财务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手段和工具,有效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资产安全。
    第十四条   财务公司应加强和改进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与反馈纠正,确保对各类业务的有效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五条  财务公司应持续提升客户服务,维护客户权益,加强客户信息保密管理。
第三节  公益责任 
    第十六条  财务公司应加强员工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道德准则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十七条  财务公司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员工合法利益,贯彻国家人力资源政策,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财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十八条  财务公司应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尊重员工人格,公平对待员工,杜绝性别、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年龄等各种歧视。
    第十九条  财务公司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重视员工自身成长,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从业技能,为员工提供充分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二十条  财务公司应关心社会发展,提倡每年至少组织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二十一条  财务公司应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稳定做出贡献。
第四节  环境责任 
    第二十二条  财务公司制定经营规划时应结合企业集团产业政策,体现环境保护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三条  财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减少日常经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对员工进行环保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环保理念,支持员工参加环保的外部培训、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四条  财务公司应注重对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并通过金融工具的运用,支持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协助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改进生产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提高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
第三章  社会责任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公司应深化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实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业务流程中,加强社会责任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形成流程化的管理机制,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六条  财务公司应每年进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具体落实。
第二十七条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设立行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财务公司行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发布。同时,定期开展社会责任优秀案例评选,树立行业典型,并通过开展专项培训与教育、理论与课题研究、研讨与交流等形式,提升行业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财务公司自愿签署本公约并承诺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约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负责引导、监督本公约的实施,并了解财务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价社会责任工作成效。
    第二十九条  本公约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监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三十条  本公约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单位签约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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